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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對個人金融未來的模式,需要有一些冷靜的,甚至是逆潮流的思考

格隆匯 09-28 14:23

本文來自:網易研究局

我想講的題目是ESG與消費金融的經濟學分析,也就是説,特別注重於個人金融方面的ESG理念。

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大家非常關心疫情之後經濟和金融的發展。其中一個議題,我認為就是ESG,ESG與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和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都有密切聯繫。大多數經濟學家目前比較瞭解,同時也可能有深入的研究,ESG涉及到企業和投融資方面的環境,還有治理方面的理念和考慮。可以分為兩個大方面:一個是企業自身的ESG,也就是企業的經營要有ESG的理念,有ESG的考慮和相關的管理;另一個重要的方面是金融界在融資的活動上,特別是對投資的支持和對貸款的支持方面,如何體現ESG。

習近平總書記在前幾天(2021年9月25日)的聯大會議上提出了中國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項目,這表明了對環境問題的高度關心。隨着ESG的普及,在詞彙上,我們有ESG的理念、概念、標準、管理、風控,同時也有一些ESG方面專門的論壇,已經變成了一個很重要的議題。

其中有一個關鍵:ESG提出以後和古典經濟學怎麼銜接?如果説企業是為了追求ESG,那麼會不會和以前典型的企業目標函數,企業行為的描述產生衝突?我個人覺得其實這是可以融合的。也就是説,我們不把ESG當作目標函數,而把ESG作為一種約束條件,也就是企業的經營和銷售應該服從ESG的約束條件,達到ESG合規。但是並不是去追求ESG最大化,否則的話,可能確實和商業利益主體的安排會有一定的區別,甚至會有一定的衝突。這也就是説,企業的目標函數還是過去傳統的目標函數,特別是企業追求利潤作為目標函數還是不變的。

在企業追求ESG的同時,個人實際上也有ESG的問題,不管叫不叫ESG,但是要考慮個人。因為我們對個人也有一些要求,同時我們現在有大量為個體服務的“個人金融服務”,個貸是最主要的。也就是説對企業有ESG,對個人也有ESG。

例如,對個而言:從環境(E)來講,不能亂扔垃圾,要認真執行垃圾分類;公共設施裏的草地,如果寫着不讓隨便踩,就不能去踩;至於住宅的條件,如果條件允許能夠安裝太陽能光伏屋頂,那麼應該去安裝……這些都是對環境的關注。

那麼社會責任(S)的角度來講,不應該去參與“黃賭毒”;在疫情情況下,該戴口罩的地方應該戴口罩,該打疫苗應該打疫苗;有一些涉及社會利益的規則,比如遵守交通規則,不得酒駕應該遵守;又比如號召大家關注公益;另外對於有錢人來説,就算有錢,也不應該炫富……這些例子都是涉及到個人和社會的關係。最近也有一些新的內容,我還沒有研究,但是大家也可以關注。比如最近説,青少年不要過於沉迷電遊,不要過度追星,或通過追星做了很多目的性不強的消費。

對於治理(G:governance)而言,其實個人也是存在治理的。首先從廣義概念來講,個人的治理,應該是對個人,對家庭,對社區都做有益的事情,也就是要負責任;從財務治理上來講,主要應該以收定支,也就是要量入為出,不要追求一夜暴富;至於有關的投資市場和投資產品,有一些是有投資者資質管理的,那麼應該考慮自己如何符合這種管理,而不是繞道而行;這也涉及到個人的風險管理問題,個人不應該加過高的槓桿,這樣風險比較大,也可能不夠負責;對於個人來説,應該對自己的健康養老負責,該參保的參保,該買保險的買保險……這都是涉及到個人的治理。

當然我們現在説的ESG主要是針對企業。如果説到個人的話,是不是要用這個名字呢?大家也可以另起名字,但是意思是存在的。也就是企業有ESG,個人也有ESG。

接下來我們就説對個人的金融服務,特別是個貸,即消費貸款要考慮 ESG。現在消費貸款是大家非常關注的,爭議也比較多的一個領域,也是和新興科技結合比較緊密的一個領域。

我們説從環境(E)的角度來講,金融界要支持消費者使用節能產品、環保產品,鼓勵他們綠色出行。我個人還有一個提法叫“綠色城鎮化”,“綠色城鎮化”是從供給方面講的,但是從消費者角度來講,也存在着在如何選擇,如何提出需求的問題,這些也可以算作是綠色金融的一個組成部分。

從社會責任(S)的角度來講,我們首先説,金融機構和各類支付平台不應該為“黃賭毒”去做支付服務,但有一些個別的金融機構和支付平台,實際上對跨境賭博和毒品交易都給了支付方面的便利,當然同時,他也假裝説不知道交易的實質內容。但實際上來講,特別是一些小型或者是新興起的機構,比較急於把交易量做大,把交易筆數做大,同時要獲取交易的手續費,做大額交易,就容易做到這種事, 那麼如果經不起誘惑,就可能為(跨境)賭博、毒品交易做支付服務。

另外金融機構應該謹慎考慮,不過多地為奢侈型消費進行融資。我很多年以前參加過一個會議,聽到一種議論:大牌信用卡公司在考慮廣吿的時候,傳統上來講,信用卡公司在足球比賽做很多廣吿,但是是否應該上高爾夫的廣吿?是否應該上F1賽車的廣吿?那時候就有一些討論,意思是可能不夠大眾化,有些奢侈化,同時也要考慮是不是對環境友好,這些都是需要考慮到的社會影響。

再者,做個人金融服務,也要遵守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規則)。除了一般意義上的反洗錢、反恐融資以外,最近有些地方也出現了有些個人會出借自己的賬户,出借自己的卡號,實際上被洗錢所利用。這些情況的處理,其實金融機構都可以做一些事情來輔助。一些對社會不利,做了對個人治理也不利的融資以後,緊接着會產生一系列的後續影響。

説到G,也就是關於個人的治理。首先我們看美國的次貸危機,有兩個方面的問題,金融機構通過促銷,特別是房地產銷售機構和房貸機構,給一些收入沒有保障、超過未來收入期望值的(個人和家庭放貸),讓他們去買大房子,同時給予低利率,甚至是零利率;也有一些金融機構為個人高槓杆炒股進行融資。歸納而言,就是個人金融服務要支持個人財務上大體平衡,以收定支,量力而行,量入為出,而不是提供影響個人財務健康性的融資,包括欺詐性融資,和釣魚性補貼。當然也有一些個貸融資是看到消費者有“啃老”的潛力,或者家庭裏有其他的資產,實在不行可以變現。但是這類個貸融資助長的消費,可能不利於個人財務方面的治理,同時出了問題以後,會導致暴力催貸。暴力催債本身是不合法的,但是僱主也有可能實際上就是發放個人消費信貸的金融企業。

從 ESG的觀察角度來説,目前看,這個領域裏實際上是亂象叢生,前一階段也有大量的P2P網站陷入危機,後來基本上都關閉了。當然這裏頭也不乏有一些是打着金融科技、互聯網大數據、新型金融科技業務的旗號來做的。總之,個人金融服務也有ESG的問題。

其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裏的三大主體,也就是企業、個人或者家庭、再加上政府,這三大主體都應該基本實現收支平衡,這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的基本前提,也是市場經濟的規律,也是三大主體自身治理的基本財務紀律。總體來講都應該是以收定支、量入而出,收支上大體平衡,同時要防止盲目亂花錢,防止盲目投融資,防止欺詐,遵守反洗錢反恐融資這些規則。

下面我們説一下財務平衡的時間段,究竟在什麼時間段內平衡?投資的平衡,從投進到回收的平衡,可能週期比較長,另外也有一些跨期的消費,例如住房方面,週期比較長。我們怎麼考慮呢?週期確實是多種多樣的,也跟人類自己制定的日曆有關係,有些平衡是日平衡,有些是周平衡,有些是月平衡,有些是季平衡,有些是年度平衡,甚至更長一點。

比如説吃飯,要吸取能量,然後好進行活動,那麼平衡實際上就只有幾個小時,上頓吃了,下一頓幾個小時以後你還需要再吃。發薪水主要是按照月為週期,每個月發薪水,看經常性消費平衡不平衡,也有一些,比如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家是按周來發薪水的,實際上也是幫助大家對收支平衡進行治理。從投資上來説,特別是股票市場,上市公司按季度進行信息披露。但是最多的週期還是按照年,GDP按年統計,各個不同產業部門、個人交所得税等等,都是按年度來考核的,年度是一個大的基準。所以,大家也經常這麼説:把一年以內的平衡當做經常項目,年度以上的有人就將其歸結為資本項目。

但是就消費而言,消費是連續的,既有每日的平衡問題,也有每年的平衡問題,也有更長時間的平衡問題。以住房為例,如果一個住房是30年使用期,也就是360個月,實際上每個月的消費是它的大概1/360。如果用租房或者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從真正消費使用的量和收入的比例來講,並不違反收支平衡的原則,消費了一個月以後,還有359個月的價值存在在;又如車貸,一般大家考慮使用三到五年;還有一些耐用消費品,很多都是按照使用期限來進行分期付款,同時物權還要抵押給金融企業。從這個角度來講,消費和抵押正好相對應了。因此,人們把住房這種不容易藏匿的財產叫“不動產”,車和手機這種稱為可以動的(財產),不過現在很多技術跟蹤性越來越強,目前又有很多動產、甚至是金融憑據方面的抵押融資。總之,跨期的消費並不違反所謂收支平衡、量入而出這個原則。

還有一個大的項目就是助學貸款,或者是教育貸款。除了青少年的教育貸款以外,職業教育也可以貸款,有關的融資可以看作是一種人力資源投資,人力資源投資在未來會有收益,投資未來有回報,同時也有風險。作為一種金融產品而言,是完全正當,未嘗不可的。但與此同時,投資都要講成本,你投資建一條路,或者其他,肯定要有成本控制,教育投資、助學投資也要有成本控制,比如該交學費的,就直接劃撥了,既然是為了教育,就不能用於奢侈性消費,這裏有限額,各方面都是有控制的。

目前,全球非常重視收入分配效應。前幾年法國的皮凱蒂(Thomas Piketty)寫了《二十一世紀資本論》(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中國最近也在討論收入分配:一次分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等等。要看到,除了國家税收方面所體現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以外,住房貸款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有收入再分配功能的金融業務。往往富裕的人可能是全款買房,同時存款比較多,大家往往説80%的存款是20%的人存的,這些存款可以支持中低收入的人貸款買房,這樣實際上有非常好的收入分配的作用,很值得研究。同時這個業務風險比較小,因為有抵押品,而且抵押品也做了各種各樣的保險。當然,如果金融業務做的不合適,也有可能把有一些很好的產品給做歪了,本來是向中低收入傾斜的,結果向富人去傾斜了,出現了很多便於炒股的資產投資,比如説抵押品再融資等等。總之,對金融企業來講,除了對企業的融資以外,對個人的融資也應該提倡不能嫌貧愛富,盲目追求交易量或者是交易收入,要有ESG的考慮。

金融業歷史上積累的幾種個人金融業務,還是很有價值的。科技在不斷髮展,人們可能會有一種傾向,認為科技發展了,老的東西沒用了,過時了,而去追求時尚,追求新東西,其實還是要做經濟學分析,要冷靜地觀察。很多傳統的業務是探索多年的結果,還是很有用,也有潛力的,當然可以結合科技不斷改善。特別是個人金融業務,在個人收支平衡、抵押與風險管理、制定價格與回報這幾個方面,需要權衡,要有選擇,不能單純只追求某一個方面。

哪幾種個人金融業務呢?一個是住房抵押貸款;一個是車貸;一個是耐用消費品貸款;再一個是剛才説到的學生貸款,美國叫學生貸款,中國叫助學貸款;此外,還有一種有身份證就可以提供的貸款,按身份證可以自動建一個賬户,當然前提是身份證要牢靠(被偽造的可能性比較小),過去日本就搞過拿身份證就可以貸款,我記得是5萬日元,利率29%(年利率),後來日本議會認為29%太高了,降到了20%,這個貸款金額有限,是普惠性的,有臨時應用的功能。

我們要區分一下,個人貸款中也有一小部分實際上是經營性貸款,或者是個體經營性貸款。目前隨着疫情的情況保持社會紀律,也出現越來越多的所謂freelance職業。從金融業的角度出發,對於小商户來講,首先他們自己還要有一定資本,之後可以有一定的配套貸款,配套貸款和個人資本,實際上就是依靠自己,對自己的個人資本是負有責任的,所以風險也不會太高。現在還有一個情況大家很重視,就是個人資本可以創業。就創業而言,總體來講,依靠消費貸款或者一些循環性的貸款,其實並不合適。創業該申請風險投資,還是要和創業的融資機構打交道。也就是説,個體經營性貸款跟消費性貸款要區別開來,因為他們所面臨的問題不一樣。

我們説,如果這幾樣東西都做好了,以後我們還在多大程度上依賴無指向的、不受限制的經常性個人消費貸款?從宏觀經濟分析的角度來講,如果前面這些項目都做得很好的話,那麼無指向的、經常性的消費貸款或個人貸款,在經濟上不一定能起太好的作用,在經濟整體過程中的重要性也不見得很大。

下面説一下信用卡。大家説信用卡過去給個人做了很多貸款,新興的支付公司和新興的小型金融企業就會説,既然信用卡可以這麼做,我們為什麼不可以這麼做?首先大家可以回顧一下信用卡誕生的歷史。卡分為信用卡和借記卡,就是credit card和debit card。credit card早發展,起步比較早,後來debit card數量大幅增大,比重也大幅上升。信用卡從設計角度看,確實給消費者做了貸款,最開始是為了pay later,也就是事後付款,事後是多長時間?25天,25天如果你沒有開支票,或者是用其他方式把你花的錢給付上,這個利息(利率18.5%)是有點懲罰性的。pay now就是當即付款,pay later就是事後付款,所以從設計上,其實是為了提供一種支付便利(facility)。當然既然有這樣一種業務,也可能會有一些個體經營的經營性貸款,在多家銀行開多張卡,轉來轉去,或者有一些利用循環信貸搞個人經營,不過總體來講還是佔的比例比較小,同時這麼做的成本也比較高。

後來有了debit card,借記卡就是花自己的錢,中間不存在貸款。大家要注意,借記卡後發展起來,有很多是技術上的原因,也就是説在遠程通訊、數據網絡條件不成熟、不夠發達的情況下,在線的實時付款,實際上是做不到的,因此那時所提供的支付便利,實際上是藉助於信用卡組織的授權中心,而這個授權中心所獲取的數據和數據處理的量並不大,就看卡號是否正規合適,沒進黑名單就讓你支付了,萬一有一些損失(也會有一定概率的損失),也是不虧。到後來數據網絡越來越健全,debit card才可能流行,也就是説你在用借記卡支付的時候,金額當場從你的銀行賬户裏頭扣減了。當然商户並不是馬上就得到了錢,和Pay now還有一些區別(經過一些電子傳輸,商户才真正得到了錢)。

也就是説,不要把信用卡理解是為了消費貸款所創造的產品,其起源和當時的技術限制都是為了支付便利,特別是零售支付便利。因此髮卡行對此要有一定的風控,消費者要有財務平衡,要有自律(當然這個為輔)。卡組織、髮卡行以及涉及卡的這些機構,有時候也會覺得這種支付業務經濟收益不夠,油水不大,大銀行的內部風控又比較緊,因此有時候也會謀求希望做大業務,所以我們也在歷史上偶爾發現過信用卡被用於非法支付,同時也在不斷地和各種欺詐做鬥爭。因此,當我們觀察信用卡的發展歷程,就會發現,當前存在的説法,即銀行卡既然可以辦個貸,新興的金融科技公司,為什麼不可以搞個貸?這個説法實際上是值得推敲的。

再往下説,宏觀上也需要認真權衡。宏觀上,如果在調控經濟缺乏手段,或者宏觀經濟分析不夠透徹的情況下,有時候也會變相或盲目過度地支持經常性消費信貸,也就是無指向消費信貸,包括有些地方對P2P網貸,曾經手放得很鬆,主要的原因是經濟有時候會不景氣。經濟不景氣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疫情以來會有總需求不足的情況,也包括經濟危機的衝擊等等,因此,大家想拉動總需求,拉動總需求的一個辦法是加大基礎設施投資,另外一個辦法就是擴大消費。若要擴大住房、汽車、耐用消費品,包括教育消費,已經有一些很好的金融產品去應對,當然也可以再進一步發展一些產品。但是,是否需要大幅度地依靠所謂無指向的經常性消費這種貸款來提升總需求呢?這裏有個判斷問題,如果是調控經濟的手段不多,缺招數,那麼有可能就過度依賴這種無指向、經常性消費的金融支持。而這種金融支持可能帶來風險,同時從ESG的角度來看,也不見得合適,也就是説涉及到不可持續的問題,還會造成其他一些社會問題。

當然還有全社會資源配置的角度,這個角度我也在別的活動上講過。首先,要看一個經濟體到底有多少的儲蓄,這些儲蓄支持什麼,或者説如何配置是最好的。大家都知道,從經濟學原理來看,儲蓄等於投資,應該通過投資來創造新的能力,發揮新的潛力。若是需要支持消費,那麼支持什麼樣的消費?會不會使得債務比例關係出現異常?比如説中國現在個人和家庭債務佔GDP比重上升非常快,這會導致什麼樣的問題?要考慮資源配置的問題,以及它和經濟一般均衡之間的關係,要優化資源配置。如果通過認真優化來計算配置的話,可能最終給經常性消費這種無指向貸款的配置不會很多。當然大家也可以從雙循環的角度來看,這些貸款有可能通過循環,又變成企業的利潤,但是還要增加一條,就是ESG的考慮。

總結一下。從ESG分析的角度來看,從經濟學對金融業務的分析來講,經常性個人消費金融,除了比較成熟的若干種以外,當前是否真的到了應該大幅擴展的階段?是否符合ESG理念?即便是在金融科技發展的情況下,特別是在大數據發展的所謂“大數據時代”,大數據有很多潛能,會在很多方面發揮用途,但是,不是一定會在無指向性經常性個貸方面發揮重大作用,還是需要冷靜考慮。

在數據處理方面,大數據的處理究竟是什麼機理?也就是算法的可解釋性問題,這是目前大家關心比較多的。金融因為具有普惠性,具有準公共性,所以使用黑箱算法,也就是在不能解釋模型的具體機理的情況下,包括有一些説是利用人工智能,但其實多數不是人工智能,而只是一種相關分析的做法,甚至是一種打分的做法,這些做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使用,需要冷靜分析。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目前討論比較多,就是不管用什麼做法,要避免偏見,避免歧視,這也是所謂“政治正確”的一個組成部分。其中包括,即便有一些個人是犯過一些錯,在個人財務上出現一些問題,也不應該做出過分的處理。美國曾經有一個案例,後來通過立法説明,年輕人如果發生了信用卡拖欠(中國有時候不太區分所謂拖欠和違約),不應作為個人入學或找工作方面的參考。

新近出來的問題的則是個人隱私保護,在個人隱私保護出來後,又會出現很大的挑戰。目前有關消費者,特別是消費金融方面的很多大數據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不應該保存或使用的,是應該刪除掉的。因此,這使得個人隱私保護方面又出現很多新的挑戰。

總之,如何使用大數據,大數據應該在哪些方面發揮作用,是否可以依賴黑箱算法,其中也包括打分式算法(打分在可加性上有很多問題),金融科技的一些新的內容,在多大程度上,在什麼方式上能夠運用在個人信貸方面,需要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

最後,我們擴展了ESG概念,將ESG擴展到個人。這就意味着,對個人金融未來的模式,應該做何考慮。我們認為,需要有一些冷靜的,甚至是逆潮流的思考,以便在這方面發揮的更穩健,更加可持續,也有利於整個社會的ESG。

(整理自2021年9月25日周小川在第6屆復旦大學首席經濟學家論壇上的發言,未經本人確認)